“單位為我補繳了生病時中斷的社會保險費,為什么我的住院費用還是不能報銷?”日前,市民孫先生打來咨詢電話講述了他的經歷,生病住院時,恰逢單位繳納社保費不及時而中斷了醫保繳費,可隨后單位就在繳費時補繳了中斷期間欠繳的費用,怎么還是無法報銷醫療費?這讓孫先生很不理解。對此,市社保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說,醫保政策規定,欠繳期間發生的費用,即使補繳后也不能報銷。
據孫先生介紹,去年2月他從原單位辭職,同月找到了新工作。工作之初,新單位答應會盡快為孫先生接續社保關系,然而一年多過去了,單位始終沒有為孫先生辦理社保接續業務,而孫先生自己也沒有繼續繳費,孫先生的醫保繳費就此處于中斷狀態。
今年5月,孫先生生了一場大病,住院接受治療一共花了2萬多治療費,因為社保中斷繳費,醫院無法為他報銷。孫先生只好找到單位,要求單位為其支付費用。單位給孫先生的答復是,會馬上為他補繳中斷的費用,補繳后就可以報銷了。因為對該政策不了解,孫先生先在醫院結算了費用。今年7月,單位為孫先生補繳了一年多的社保費,將孫先生的社保關系接續了起來。孫先生趕到醫院提出報銷,醫院工作人員告訴孫先生我市實行的是即時結算,這種情況無法報銷。
市社保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,醫療保險屬于現收現付式,需要規避道德風險,在政策的設計上,對新參保和重新參保的人員均設置了三個月的免責期,免責期期間和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,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。也就是說,參保人員必須連續繳費,三個月不繳費即為中斷,重新參保后,自重新繳費之月起三個月之內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,這之前發生的費用也不能報銷。
另據了解,參保職工退休時,如果達不到規定的繳費年限(男25年,女20年),退休后就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。如果我市建立醫療保險制度(1999年5月)之后到退休期間連續繳費的,1999年5月之前的工齡可抵頂繳費年限。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fangcaojia.com/wenda/60654.html
人中國證監會2月26日公開表示,住房公積金入市相關研究準備工作已經啟動。超過2.1萬億規模的住房公積金入市,將對市場帶來何種影響?入市能否改變過去公積金“干等貶值”的窘...[查看全文]